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鞍山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决定
(鞍政发〔2008〕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几年来,我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认真研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努力回答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在理论研究和对策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
为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经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评审,市政府决定,授予《中国古代管理思想史》等11项成果鞍山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首届政府奖一等奖;授予《资源配置论》等15项成果鞍山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首届政府奖二等奖;授予《千山旅游概论》等20项成果鞍山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首届政府奖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