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按个人实际核定的标准填列。
11、“教、护龄10%”:填按国家规定教师、护士增加10%的职务工资。
12、“教、护龄津贴”:填按国家规定的教、护龄津贴。
13、“技术等级”:填工勤人员的技术等级,分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人”。
14、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技术职称”、“职员等级”、“职称级别”、“职务”、“职务级别”均按离退休前的实际情况填。
15、“历次增加离退休费”:离退休人员按文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如果能够区分增加的离退休费为固定工资和活工资请分别填列,如无法区分的填在此列。
16、其他各项填报口径与前表口径一致。
四、退职人员表反映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五、六十年代退职人员的基本情况。“退职时间”填至年、月、日。
五、遗属表反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遗属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补助费”: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当地最低保障线标准的,按实际执行标准填。
2、“增加补助费”:按有关文件规定,填老红军、革命烈士、无依靠孤独遗属等相应增加的补助费,并在备注栏说明增加原因。
六、临时人员表反映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市编办批准聘有的编外聘用人员和单位自行聘用的合同制人员、临时工基本情况。聘用时间填正式签订聘用合同的时间。
七、运动员表反映市级运动员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级别”:填列国家级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
2、“人员性质”:填业余运动员、重点运动员。
3、“运动项目”:填田径、足球、排球、手球、网球、篮球、乒乓球、游泳、射击、柔道、摔跤、体操、技巧、武术、跆拳道、拳击、举重、赛艇、皮划艇、帆板、击剑、其他。
4、“入队时间”:填正式参加训练队的时间。
5、“伙食标准”:按实际享受的伙食标准填列。
八、补充数字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在校学生数”:按实际注册的在校学生人数填列,其中:硕士生包括第二学位学生数。
2、“罪犯、劳教人数”:监狱、劳教系统分单位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