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宜府办函〔2008〕6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2007年,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消防法》,加大消防投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积极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火灾事故的发生,取得了连续18年无特大火灾事故,连续6年无重大火灾事故的好成绩,为全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建设中,涌现了一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先进单位和兢兢业业、恪尽职守的先进个人。为鼓励和表彰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翠屏区人民政府等30个先进单位和杨发成等30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认真总结经验,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各地各部门要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认真落实消防工作的各项措施,促进全市消防工作再上新台价。
附件:1.2007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2.2007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OO八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翠屏区人民政府 宜宾县人民政府
南溪县人民政府 江安县人民政府
兴文县人民政府 翠屏区李庄镇人民政府
珙县底洞镇人民政府 屏山县新发乡人民政府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公安局
市规划和建设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市林业局
市财政局 市卫生局
市教育局 市文化局
市房地产管理局 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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