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丹政发[2008]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政府批准市文化局确定的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计5项),现予以公布。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辽政发〔 2006〕24号)精神和要求,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丹东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二○○八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丹东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分布地区 |
1 | 宽甸朝鲜族顶瓶舞 | 宽甸县 |
2 | 丹东东北大鼓 | 丹东市 |
3 | 丹东满族剪纸 | 丹东市 |
4 | 丹东满族 靰鞡 制做技艺 | 丹东市 |
5 | 丹东馇子制做技艺 | 丹东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