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
配合单位:市政府办
29、建立起市、县区局法制部门和基层工商所法制员“三点一线”的统一规范的法制工作联动机制,不断提高法制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年底前,将对县(市)局、区分局及基层工商所的法制工作进行百分制考核,实行定期通报。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30、加强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运行管理工作,要不定期地有针对性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对计算机操作能力不强的执法人员要进行专门辅导,以提高执法人员的水平,减少执法错误。
责任单位:市国税局
31、加大税务重大案件审理与监控的力度,针对目前金税三期软件运行过程中,征收单位将有问题的稽查案件转为申报税款的实际问题,与稽查处联手,提出解决办法,确保税务稽查工作实际有效。
责任单位:市地税局
32、开展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根据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部署,继续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在2008年12月15日前,完成15-20户。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33、做好迎接考核验收各项工作。按照公安部、省厅的统一部署,全面细化年度“三基”建设目标任务及考核验收标准,进一步强化以责任定位、责任分解和责任追究为主要内容的奖惩激励机制,真正把“三基”建设三年阶段性任务落到实处。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4、围绕污染减排工作重点,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三同时”执行情况;重点污染源单位的减排和达标情况;四大区域九个流域的重点排污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双超”、“双有”排污单位的强制清洁生产情况;排污费的征收稽查;环境法制机构建设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和实施情况。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35、做好价格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2008年,国家发改委将开展第七届价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物价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县(市)区价格行政执法案卷检查和评比,以保证价格监督检查程序上的合法性,杜绝滥施检查、乱罚款和行政不作为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36、认真贯彻农业部渔业局的《渔业执法六条禁令》,建立健全对海洋渔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的监督机制,对违反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执法人员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
37、依法加强日常行业管理工作。2008年对系统内外有线电视接收前端、接收卫星的宾馆和全市系统内外12家卫星销售和安装单位进行两次检查,及时纠正其超范围接收广播电视节目和经营活动,严肃查处擅自安装、接收境外卫星的插卡机、专用解码器等设备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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