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13、建立部分农业预警应急机制。12月底,制定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责任,提高应对农产品质量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责任单位:市农委
14、加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2008年6月底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丹东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续筹管理办法》;同时,修改完善《丹东市职工采暖费补贴办法》和《丹东市困难居民家庭冬季采暖保障办法》,实现采暖费由“暗补”变“明补”。
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15、健全、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加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体系建设。年底前制定出《丹东市鼠疫疫情控制应急预案》、《丹东市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卫生应急预案(试行)》、《丹东市群体不明原因疾病卫生应急预案》、《丹东市职业中毒卫生应急预案》、《丹东市群体接种不良反应卫生应急预案》、《丹东市医疗机构院内感染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16、在2008年5月底前健全和完善《丹东市救灾救济应急预案》和《丹东市预防空袭人口疏散处置预案》及相关制度。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7、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2008年6月底前,制定出《丹东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办法》。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三、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8、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务上网工程的建设和使用,扩大政务网上办公的范围,2008年底前实现丹东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网站的建立。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9、开展行政处罚软件管理系统培训。按照《
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省局行政处罚工作规范,推行行政处罚“调查、审理、执行”三分离制度,对一般程序案件的调查、审理等工作程序和形成的执法文书试行电子化办公,指导业务部门按规定应用程序使用行政处罚软件,同时,完善当场处罚决定书的归档备案工作。
责任单位: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结合国家工商总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施行和执法文书的修订,对全系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进行规范;积极推行说理式处罚决定书,在违法事实认定上说理、在适用法律上说理、在处罚裁量上说理、在采纳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上说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减轻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