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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参加2008江西(香港)招商引资活动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主要活动安排

  ㈠参加5月13日上午举行的’2008江西(香港)招商引资活动周开幕式及签约仪式。

  ㈡5月15日上午十时,市政府在香港万丽海景酒店八楼举办’2008江西新余(香港)项目推介会,邀请80名以上重点客商参加,市政府主办,市外经贸局和有关企业承办。

  ㈢5月13日-16日,市领导参加省里统一安排我市应参加的有关活动。

  ㈣5月12日-16日,市领导走访重点客商和企业,接待来访客商。

  ㈤“活动周”招商活动采取统分结合,市、县(区)联动的方式。县(区)在参加省、市统一活动的同时,应在香港自行举办招商活动。县(区)重大活动需要邀请省、市领导出席,或需要纳入省、市“活动周”日程安排、统一对外发布的,请提前报市外经贸局办理有关手续。

  五、工作分工及要求

  ㈠县(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活动周”工作。香港是我省、我市外资的主要来源地,长期以来建立了良好的经济交流合作关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活动周”高度重视,省、市主要领导将亲自率团参加。各县(区)和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周”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人随项目走”的原则选派精干人员赴港招商。没有洽谈任务、客商和签约项目的县(区)不参加“活动周”。要认真研究,周密安排,有针对性地做好前期准备工作,迅速制定和不断完善工作方案。

  ㈡落实项目签约。认真落实汪书记在2008年开放型经济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围绕“钢铁、光伏、新材料”三大产业抓招商,大力发展“三大经济”、依托“三大资本”,做大第三产业。各有关单位及县(区)、管委会要根据本部门、本地区的比较优势、重点发展产业,按国际惯例精心包装好推介项目,使项目可谈、可建、有吸引力。要在会前将招商资料通过各种渠道对外发布,并寄送给客商或有关中介机构,充分做好前期沟通对接洽谈工作,必要时可派出赴港小组进行接洽,力争达成更多合作项目。对拟签约项目要加强调度和审核把关,制订详细可行的洽谈推进方案。要加大在谈项目的跟踪推进,确保在“活动周”中我市签约项目达5个以上,其中:市直部门4个以上,新余经济开发区3个以上,分宜县、渝水区、仙女湖风景名胜区、仰天岗管委会各2个以上。请各有关单位立即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落实签约项目,4月20日前报市开放办。市外经贸局将每周进行一次签约项目的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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