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到2010年,农村环境污染趋势得到一定控制,农村饮用水源地得到保护,畜禽养殖业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基本摸清我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建设一批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提高,农村环境质量得到一定改善。到2015年基本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农村生活与生产环境得到明显保护和改善,基本达到“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田园”目标。
(二)主要任务
根据我市农村存在的环境问题和近期治理目标,到2010年重点完成以下四项任务。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1)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的保护。首先,要改善农村饮用水质量,各县(市)要划定水源保护区,设立饮用水源保护标志,严格保护农村饮用水源,特别是农村人口相对密集居住区的集中饮用水源。其次,要防止农村工业和农业生产及农民生活对饮用水源的污染。第三,要建立农村水源水质监测制度。第四,要杜绝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化肥农药、生活垃圾对水源造成污染。
(2)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积极开展土地退化和矿山植被破坏的生态修复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进。严格控制因不合理开发导致新的土地退化和生态破坏,加强封山禁牧、封山育林。特别是宽甸、凤城等地区要大力遏制矿山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行为,制定措施对已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有效的恢复。
2.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
(1)防治土壤污染。开展土壤环境现状调查工作,根据不同土壤污染类型,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试点,控制化肥、农药的施用量。
(2)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加强对畜禽养殖的环境监管,科学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重点保护区域、流域和生态敏感区;要规范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对超标排放的养殖企业进行限期治理。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要遵循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优先的原则,鼓励采取生产沼气、有机肥、堆肥等工艺处理模式综合利用畜禽粪便,畜禽养殖废水要适当净化处理后用于农业和绿化灌溉,或制成肥料,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与达标排放率。
(3)治理乡村工业污染。制定乡镇环境保护规划,对乡村工业统筹安排,合理布局;对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污染严重的乡村工业企业,给予限期治理、取缔或关闭;乡村工业发展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有条件的地区,应建设乡镇工业小区,对污染实行集中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