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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小火电机组关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国资委:指导惠阳电厂制订具体的关停拆除方案(包括国有资产处理、职工安置、容量指标和土地转让等);负责与市政府签订惠阳电厂关停责任书;负责与惠阳区政府、市发改局、惠州供电局及惠阳电厂联合签订《关停拆除小火电机组协议书》。
  惠阳区政府:配合市国资委做好惠阳电厂的关停工作;负责与市国资委、发改局、惠州供电局及惠阳电厂联合签订《关停拆除小火电机组协议书》。
  惠城区政府:成立工作组指导惠州东海热电厂、东江电厂制订具体的关停拆除方案(包括职工安置、容量指标和土地转让、债务处理等);负责与市政府签订惠州东海热电厂、东江电厂关停责任书;负责联合市发改局和惠州供电局分别与惠州东海热电厂、东江电厂签订《关停拆除小火电机组协议书》。
  博罗县政府:成立工作组指导博罗园洲电厂制订关停拆除方案(包括职工安置、容量指标和土地转让、债务处理等),并负责与市政府签订博罗园洲电厂关停责任书;负责与市发改局、惠州供电局及博罗园洲电厂联合签订《关停拆除小火电机组协议书》。

  附件:
  惠州市“十一五”关停机组和关停时间表
序号 电厂名称 关停容量 (万千瓦)关停 台数 机组构成 (万千瓦×台) 投产 年份 关停 时间
1东江电厂 10.4491.16×919952008.3
2惠阳电厂 9.576100.96×4+0.956×619912008.10
3博罗园洲电力有限公司 3.840.95×4 2008.10
4惠州东海热电有限公司 1.211.2×119942008.10
合计  25.0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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