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小火电机组关停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小火电机组关停实施方案的通知
(惠府办〔2008〕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小火电机组关停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发改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四月一日

惠州市小火电机组关停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关停小火电机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07〕28号)和省发展改革委与我市签订的《“十一五”期间关停小火电机组责任书》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关停小火电机组的必要性
  实行“上大压小、节能减排”和关停小火电机组,是国务院和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于加快淘汰电力工业落后生产能力、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市现有属“十一五”期间关停的小火电机组企业4间,分别为惠阳发电厂有限公司(1991年建成投产)、惠州东海热电有限公司(1994年建成投产)、惠州东江电厂有限公司(1995年建成投产)和博罗园洲电力有限公司(2003年建成试运行)。这些电厂的建设和投产,在一定程度上对缓解当地的电力紧张状况、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近几年,由于受煤、油价格持续上涨的影响,发电成本愈来愈高,经营难度不断增大。目前,4间电厂亏损严重,已形成巨额的债务负担,除惠阳电厂、东江电厂靠政府补贴还能运行发电外,东海热电厂由于没法解决流动资金而停产近一年,博罗园洲电厂于2003年下半年试运行不久即因成本太高而停产至今。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精神,努力实现我市“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和电源结构调整优化的目标,我市应抓住当前新上一批大型电厂的有利时机,关停淘汰这些能耗高、污染大、效益差的小火电机组,积极推进惠州“上大”电厂项目的建设,为惠州的经济增长积蓄后劲。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淘汰能耗高、污染大的小火电机组,实施“上大压小”,争取建设高效、节能、环保的大型火电机组。
  工作原则: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