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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意见的通知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意见的通知
(萍府办发〔2008〕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的意见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OO八年四月三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食品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以下简称“两网”)建设,保障广大农民用药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立健全体系完备、反应快捷的药品监督网络和诚实守信、保障有力的药品供应网络为目标,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方针和“巩固、规范、提高、发展”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整合监管职能,坚持行政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规范发展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促进农村药品流通体制的改革,保证农民群众用药安全,为构建和谐平安萍乡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全市农村食品药品“两网”建设,力争今年年底监督网工作机制健全率达80%以上,实现“以县(区)为枢纽,以乡(镇)为阵地,以村组为哨所”的监管网全覆盖;实现农村药品供应网主渠道清晰规范,使快捷配送、质优价廉的药品主渠道供应占农村市场的70%以上;紧密结合“幸福100”新农村示范点建设,确保50%以上幸福村有药品经营延伸网点;100%乡镇设立新农合定点药房;推进乡镇医疗机构药房向GSP管理发展,乡(镇)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药房”达标率达100%,村级卫生所“规范药房”达标率达70%(上栗县达100%)。进一步促进全市农村药品市场规范化、监管网络制度化、供应网络便民化;建立和完善集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所、农村零售药店“三位一体”的农村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真正让农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质优价廉的药品,实现群众满意、企业赢利、政府放心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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