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辽宁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八)建立旬报告、月调度、季通报制度。省政府建立扩面征缴旬报告、月调度、季通报制度。每月10日、20日、30日前,各市向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报表形式上报本地区扩面征缴情况,包括参保资源普查进展、参保人数、参保人员缴费率、基金征收等情况;每月5日前各市以书面形式向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报告本地区专项行动总体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及时召开各市领导调度会,对扩面征缴情况进行通报。
  五、工作安排
  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阶段(4月份):召开全省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启动辽宁省暨沈阳市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宣传咨询活动;专项行动组织定职定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开展宣传活动。
  (二)推进阶段(5月初到12月底):开展养老保险参保资源普查工作;通过各种措施,强力推进扩面征缴工作,实现第一阶段中查出的可扩面资源的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全面超额完成扩面征缴任务。
  (三)检查验收和评比考核阶段(2009年1月份):省专项行动小组将组织专项行动联合验收组,对各市工作实效进行检查验收;各级政府总结专项行动情况,总结经验,落实奖惩措施。
  附件:辽宁省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省劳动保障厅
二○○八年四月七日

  附件:
辽宁省巩固和完善城镇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政高 省长
  副组长:鲁 昕 副省长
  成 员:孟繁华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润俊 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刘 铭 省劳动保障厅厅长
      阎庆文 省公安厅副厅长
      周志敏 省民政厅副厅长
      侯志平 省财政厅副厅长
      陈守力 省人事厅副厅长
      范越林 省建设厅副厅长
      郑玉焯 省交通厅厅长
      韩 杰 省中小企业厅副厅长
        付忠伟 省审计厅副厅长
      张玉文 省地税局局长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