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切实做好今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落实工作,坚决制止一边免费,一边以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和学校改制等名义变相乱收费行为。严格落实公办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清理整顿我市已改制学校的收费行为。加强对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价格的管理,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规范非义务教育各类学校收费,促进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
16、加强房地产价格监管。加强土地价格管理,适时做好城镇国有土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审核,落实收费减免政策。全面推行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取缔房地产开发企业价外收费,制止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哄抬房价和乱收费行为。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监测,开展商品住房成本审核认证工作。明确房地产中介服务内容,整顿房地产交易价格秩序。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
17、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特别是管理类、证照类收费。有重点地对教育、卫生、公安、人事、劳动、质监等审批检验收费逐项进行清理审核。加强收费许可证管理,规范许可证核发、年审工作。
18、规范经营性服务价格行为。加强和完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落实旅游价格协调制度,落实对社会特殊群体的门票减免政策。落实燃油价格与公路客运价格联动机制,规范出租汽车运营收费,维护正常运营秩序。加强对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的监管。规范餐饮行业价格行为。
19、建立健全利益调节机制,保障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实行价格上涨与提高低收入群众生活补贴和保障标准挂钩联动的价格补贴机制,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降低,并有所改善。形成“价格调整、利益调节、合理补偿”三位一体的价格改革良性循环机制。
(五)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20、开展价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差别电价、脱硫加价、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排污费等促进节能环保价格政策的落实情况。检查化肥等农资和农业用电、用水价格,农村建房、殡葬、教育、医疗、计划生育、有线电视等领域的涉农收费行为,加强对惠农价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医药价格公示制度、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重点检查医疗服务收费政策、药品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义务教育免费政策、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和高等院校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着力整治我市已改制学校的乱收费行为,纠正越权出台教育收费项目的行为;重点检查电信邮政铁路行业自立项目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价格欺诈及改变计费方式变相涨价等行为;开展涉企收费检查,查处国土、建设、公安、交通、环保、工商、税务、技术监督等部门和各类协会、中介组织向企业违法违规收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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