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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中心城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

运城中心城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对我市住房建设的指导和统筹,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住房建设计划制定依据和期限范围
  (一)本计划以《运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运城市中心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等为主要依据,按照国家和省、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二)本计划是《运城市中心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的年度住房建设实施计划,是对2009年城市住房建设进行控制和指导的主要依据,中心城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依照本计划执行。
  (三)本计划的中心城区为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市城区,规划期限为2009年。
  二、住房建设计划
  (一)住房建设的指导思想。按照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结合我市住房建设实际,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重点发展满足中低收入家庭自住需求为主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立满足不同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引导符合市情的住房建设模式和消费模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与住房建设的持续、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二)住房建设的总体目标。不断满足中心城市人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加快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建立和完善由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等组成的满足不同层次居民居住需求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
  (三)住房建设总量目标。2009年运城中心城市城区计划建设各类住房5410套,总建筑面积45.7万平方米, 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2平方米。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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