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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意见的通知


  (七)实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根据导向性、协调性、效益性、创新性的原则,重点建设好一批办学实力、教学质量、管理水平、办学效益和辐射能力较强的高等职业院校,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职业技能培训、应用技术研究与成果推广上发挥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

  --重点建设10所左右办学定位准确、产学结合紧密、改革成绩突出、制度环境良好、辐射能力较强的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力争2~3所学校进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行列。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为社会培养5万人以上急需紧缺人才,为社会提供各类职业技术培训10万人次。

  --建成400门左右优质专业核心课程,150种特色教材和教学课件,带动相关专业课程建设,提高教学水平。

  (八)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根据办学实际,遵循市场规则,本着建设主体多元化的原则,支持高等职业院校紧密联系行业企业,实行厂校合作,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建设资金,建设一批实训实习基地。

  --建设好一批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以改善条件、形成特色、提高质量为目标,推进中央财政支持的数控技术、电子电工、计算机应用、建筑技术、生物技术、汽车维修等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达30个以上。

  --重点在制造业、电子通讯业、生产性服务业等领域建设50个左右教学改革力度大、装备水平高、优质资源共享的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成为学生实训中心、区域性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中心、实训教师培训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开发中心。

  --支持高等职业院校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由学校提供场地和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支持,以企业为主建设实训基地,以企业为主组织学生实训,提高实训基地建设的针对性。

  --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建设起能满足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的实训实习环境。

  --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接纳实训学生人数达6万人以上,为社会各类人员培训达15万人次以上,培训实训教师达0.15万人以上。

  四、服务工程的政策措施

  (一)各设区市政府要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本区域高等职业院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工作,支持高等学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保证学校的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增加投入,保证高职学生的生均预算内教育经费达到省定标准。安排专项经费,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开展教师队伍建设、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等。对在校企合作办学上取得显著成效和社会效益的学校及企业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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