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实训实习等方面建立高等和中等职业教育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职业人才培养立交桥。
--鼓励支持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联合组建职业教育集团,增强职业教育综合实力,提高办学效益。
(六)实施“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建设项目”。根据“统一规划、分类指导、重在改革、推进建设”的原则,以加强内涵建设为重点,通过抓好一批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引导性的重点教学建设项目,促进高等职业院校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改革高等职业院校招生选拔办法,组织高等职业院校开展联合招生或单独招生试点,由学校自主组织入学考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实施招生录取,探索建立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新途径。允许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优先安排招生录取批次,提高生源质量。
--改革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办法,建立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按职业教育的要求评审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对于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教师,可按规定申请评定第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申请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重点建设100个左右办学理念先进、紧贴产业发展需求、办学条件好、办学特色鲜明和就业率高的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成为我省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的示范基地、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创新基地。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精品专业毕业生获得“双证书”的人数和就业率应达到90%以上。
--重点建设500门左右教学内容先进,教师教学和专业技能水平高、实践教学条件好的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精品课程,推出一批具有鲜明的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人才培养方案及教材、教案大纲和实验实训指导方案等,在提高教学质量上起示范作用。
--评选表彰200名左右教师风范高、具有企业经历和行业影响力、教学水平高、技术服务能力强的省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名师,建设100个左右专兼结合的省级优秀教学团队。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开展轮训等,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起一支高素质的教学管理团队。依托福建省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建立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中心。
--设立50个左右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综合试验项目,探索建立具有海峡西岸经济区职业教育特色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方案及教育教学方法。
--建立健全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以促进高等职业院校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为核心,制订科学、规范、适用的评估标准及方法,组织开展5年一轮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将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双证书”获取率和获取质量、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学队伍建设情况等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引导学校明确定位、规范管理、深化改革、提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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