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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意见的通知


  --支持福州、厦门、泉州等高等职业教育比较发达的中心城市建立区域性校际教学合作平台,通过签订教育教学合作协议,在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实行分工协作,促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

  --组织开展办学综合实力较强的高等职业院校和民办高等职业院校校际支援协作工作,支持民办高等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教学建设和队伍管理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支持沿海和山区高等职业院校之间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和教育教学协作交流活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和办学优势向山区延伸,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四)构建高等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平台。根据借鉴和引进相结合原则,以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职业教育办学理念,引进国外优质的教育资源为重点,构建高等职业教育对外合作交流平台,促进我省高等职业院校与国外、境外著名的高等职业院校、职业教育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教学交流活动。

  --以提高专业建设水平为重点,在软件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方面引进和消化吸收一批先进的课程体系和教材,积极借鉴引进一批国际上著名企业、行业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体系。

  --以加强高等职业院校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选派500名优秀教学骨干赴国外一流的高等职业院校接受专业培训,有计划地聘请一批外籍教师来高等职业院校任教。

  --鼓励支持高等职业院校与国际著名企业和海外中资企业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教育服务市场的竞争,拓展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海外实习、就业渠道,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

  --充分发挥我省人文地理优势,通过开辟学术论坛、联办专业、开展师生的双向交流等,大力开展闽台高等职业院校之间教育教学交流活动。

  --组织开展德国“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澳大利亚校企一体的职业教育模式、美国社区学院的职业教育模式、日本短期职业大学的办学模式的研究,争取出一批具有应用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探索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子。

  (五)构建高等与中等职业相互贯通、共同提高的协作平台。适应多样化的人才需求,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在明确各自办学定位的基础上,在联合培养职业人才、共建实训实习基地等方面构建高等与中等职业教育协作平台,促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鼓励支持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实行教学资源的共建共享,联合培养急需紧缺的技能型人才。鼓励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向中等职业学校开放实验室、图书馆等,提高教学资源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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