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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高等职业教育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改革与建设工程意见的通知

  (二)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平台。把工学结合作为高等职业教育办学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切入点,以承担企业技术研发和员工培训任务为载体,进一步扩展和密切与行业企业的联系,找准企业与学校的利益共同点,在联合培养人才、共建实训实习基地、联合开展技术研发以及组织企业员工培训等方面构建校企合作平台,实现行业企业全过程、全方位参与人才培养工作。

  --各设区市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市(行业主管部门)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本区域、本行业校企合作工作。在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校企合作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若干由相关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和企业、高等职业院校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专业协作委员会,负责指导、协调相关专业校企合作工作;建立健全高等职业院校的校企合作委员会和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鼓励支持高等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联办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加快行业企业急需紧缺人才培养。

  --积极推行订单式人才培养制度。促进学校按企业需求制订人才培养计划,调整人才培养规格,实现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零距离、学生毕业和就业岗位零距离。

  --积极推行学生进入企业“顶岗实习”制度。支持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合作,逐步扩大学生顶岗实习比例,确保学生进入企业顶岗实习不少于半年,做到校内生产性实训与校外顶岗实习的有机衔接融通,实现顶岗实习与工作过程相结合。

  --鼓励支持高等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聘请企业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及高层管理人员担任专业课教师和实训指导教师,积极引进企业能工巧匠充实教师队伍,保证专业课来自行业企业兼职教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组织教师进入企业参加本专业的实际工作,保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在五年内必须不少于一年在企业工作。

  --鼓励支持高等职业院校按照企业需要开展企业员工的职业培训,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双赢。

  (三)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校际合作平台。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分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原则,构建校际教育教学合作平台,推进教学资源共建共享,提高高等职业教育办学水平。

  --加强对全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资源的统筹,充分发挥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和教学名师等优质教学资源的示范辐射作用,为办学条件相对较差、办学水平相对较低的学校提供教学支持服务。充分发挥高职高专院校校长联席会议、省级有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在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基本建设、教师及毕业生就业等方面指导协调和咨询审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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