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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1、建立信息工作考评制度。具体考核评分办法见《吐鲁番地区政务信息考核评分及奖励办法》。
  2、建立行署系统上报信息重点监测单位制度。为切实做好信息工作,确保地区重要事项、重大问题能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到地委、行署及上级部门。现根据各部门工作职能确定以下单位为行署信息上报重点监测部门:各县(市)政府、地区公安局、教育局、计委、经贸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环保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民宗委、招商局、民政局、交通局、人行、建设局、旅游局、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技术监督局、科技局、安监局、煤炭局、林业局、文体局、广播电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计局、信访局、国土资源局、计生委、电业局、人事局、气象局、地震局、监察局。今后还将视每阶段的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和充实,各县(市)、行署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结合自己的工作,及时上报信息。尤其是重要信息要及时报送,不得延误和漏报。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群体伤亡事故,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以及重大社会动态,重要的社情民意,必须限时3小时内上报。各基层单位遇有重要、紧急信息,可越级向行署传递。
  3、建立信息工作人员跟班培训制度。根据情况,行署办公室定期从各县(市)政府和行署各单位挑选素质好、具有一定文字水平的信息人员到行署信息科跟班学习,实行以干代训,时间2-3个月。
  4、建立“订单信息”制度。按照地区中心工作和行署领导的要求,行署办公室信息科将根据地区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列出一些信息要点下发到相关单位,要求上报某一方面的信息,相关单位要根据信息要点及时搜集、整理和上报信息,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杜绝以工作要点、工作总结、领导讲话文稿代替信息上报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通报批评。
  5、建立信息工作通报制度,行署办公室将每季度的通报信息采用情况,对信息工作不力上报信息质量不高的单位,行署办公室将在全地区范围内通报。
  四、严格按照《吐鲁番地区政务信息工作规范(试行)》要求上报信息,确保信息上报渠道畅通
  1、各县(市)、行署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吐鲁番地区政务信息工作规范(试行)》的有关要求,及时搜集信息,认真撰写及时上报。要求所报信息必须时效性强,实事求是,做到准确无误,喜忧兼报。
  2、所编发信息必须由办公室主管信息或文字工作的负责人审检后上报。原则上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系统OA专网上报,也可以通过电子邮箱、传真上报行署办公室信息科。确因条件不具备无法发送的应根据信息密级程度采取加密措施,通过信息交换站上报行署办公室信息科。电子邮箱:tlfxs@163.com 传真:0995-8523968  交换站地址:行署办公室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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