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做好大型工业区的预案制定。地区内各工业园区和各类大型企业结合重大危险源、生产流程中、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和隐患,制定、完善应急预案。6月底前要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并向相关部门及县(市)人民政府的报备工作。
4、加强应急体制和机制的建设。今年继续加强应急管理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做好各级各类相关预案衔接,提高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提升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及部门、行业组织、机关、学校、城乡社区、企事业等单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责任制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落实日常监管和全过程管理责任体系:各县(市)政府对本县(市)安全工作负总责,各机关团体、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总责,责任分解到岗、到位、到人。
5、做好地区预案编册工作。地区应急办按照自治区应急预案的制定要求和标准,认真组织做好对各类预案全部核修审定,汇编成册,年底前完成。各县(市)按照要求和标准,对本县(市)各类应急预案全部进行核修审定,汇编成册,必须在10月底前完成。
(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预案演练,提高实战能力
1、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一是抓好骨干队伍建设。建立与地区内解放军、武警、预备役民兵的应急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公安机关等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应急队伍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二是继续抓好公安、消防、地震、矿山、卫生医疗等为主体的专业队伍建设。立足现有的应急救援队伍,从今年开始逐步整合地区各类专业救援力量,逐步建立统一高效的专业应急救援体系。三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应急队伍力量。各县(市)、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根据区域特点、部门职责、行业特点,开展社会应急队伍的培训等工作。针对地区应急装备配置水平低、技术落后的实际,各级财政要继续加大对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装备建设的投入,有关部门也要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专项资金支持,不断提高地区应急技术和装备水平。
2、加强充实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工作。⑴3-4月各县(市)、地直各单位要确定专职的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和信息报送员,地区应急办做好统计建档,建立通讯录,加快全地区的应急管理工作人员联系网络,使日常预防和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常态和非常态管理有机结合,保证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的应急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做到人员明确,责任明确,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提高应急管理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⑵各县(市)在上半年要建立应急管理办公室(政府总值班室),地直各单位要有一名主要领导主管本单位本系统的应急管理工作,各单位的内设办公室为本单位、本部门的应急管理和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室。应急管理机构及人员组成情况,于6月30日前报地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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