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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市和县市区抽查情况的通报

  3.重点监控取得明显成效。常德市2007年农民负担总额较上年减少4746.07万元,减幅达18.33%,人平减少11.21元,亩平减少7.75元;益阳市2007年农民负担总额较上年减少6860.6万元,减幅达31%,人平减少18.87元,亩平减少19.05元;岳阳市2007年农民负担总额较上年减少4090万元,减幅达17.9%,人平减少10.55元,亩平减少10.17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湖区乡村农民负担仍比较重。华容县团洲乡农民亩平上交125.8元(人平176.8元),其中村级公路建设30元/亩,共同生产费22元/亩,“一事一议”筹资8.4元/亩,“一事一议”筹工折资62.9元/亩,农技服务费2.5元/亩。
  2.“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不规范。被抽查的湖区49个村基本上都开展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但普遍不规范。一是程序不规范。大部分村没有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议事,而是将“一事一议”当成固定收费项目,统一按人平15元、每个劳动力10个工日的最高限额标准向村民筹资筹劳,被村民称为“人头费”。二是超标准筹资筹劳。沅江市阳罗洲镇庐沙村一农户全家3口人,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上显示“一事一议”筹资293.4元,人平97.8元,超出省定限额6.5倍。三是筹资筹劳的使用不规范。安乡县下渔口镇规定全镇每个劳动力必须筹10个工日,每个工日以9元的标准“以资代劳”,其中7个工日的“以资代劳”款调到镇里使用。
  3.湖区共同生产费政策没有落实到位。沅江市、湘阴县2007年初都按20元/亩的标准向农民下达共同生产费收缴任务,2007年下半年省要求核减到不超过10元/亩,多收的要清退,沅江市、湘阴县没有按要求核减清退。汉寿县鸭子港乡鸭子港村除向农民收取20元/亩的县乡共同生产费外,还向农民收取了30元/亩的村级共同生产费。
  4.部分地区惠农政策没有落实。一是粮补政策没有落实到位。湘潭县石潭镇分水村和白垅村近两年农民的粮补资金全部被村里截留,用于村里道路建设。二是村级转移支付没有完全到位。这次抽查的63个村,村干部普遍反映,村级转移支付没有足额及时到位。如湘阴县新泉镇凤南办事处杨红村2007年只收到拨付村组干部工资共计5000元,其余经费没有到位。
  5.部门乱收费现象仍比较突出。一是农村中小学校乱收费。华容县团洲中学组织二年级学生勤工俭学,要求学生捡棉花,所得酬劳全部捐给学校,如不捡棉花就交90元;学校还要求新生交60元购买春、秋校服两套。二是对农民建房乱收费。湘潭县少数乡镇建设规划部门对规划区以外的农民建房收取300元/户的基础设施配套费。涟源市国土部门对农民建房统一收取200元/户的土地测绘费。三是计划生育办证乱收费。南县华阁镇增产村农民张又明2007年办准生证交费750元,其中押金500元,保险费60元,其他为证件费。四是公安部门乱收费。沅江市阳罗洲镇兴隆村李诚2007年10月份将爱人户口从黄茅洲镇迁入本村,黄茅洲镇派出所收费5元,阳罗洲镇派出所收费15元,均未开具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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