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展社区服务业,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大力实施“巾帼社区服务工程”,特别关注下岗失业妇女、城郊失地农村妇女、“4050”妇女和零就业家庭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帮助解决社区妇女最关注的子女教育、就业、住房、医疗等实际困难。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助老帮困等社区慈善活动,关心关爱外来务工妇女和留守流动儿童,推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
3.维护社区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广泛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的通知》(湘政发〔2001〕22号)精神。加强社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站(点)、妇女维权接待室等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维权工作落实到基层。扩大基层民主,鼓励和推动妇女参与讨论和决定社区公共事务。保证社区居委会中有女性成员。加强社区校外活动阵地建设,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条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特别要为女性刑释解教、吸毒、艾滋病感染者等重点人群回归社会提供支持和帮助。
4.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引导社区妇女以德治家、文明立家、节约持家、和谐兴家,带头倡导文明风气,夯实文明城市的创建基础。组织社区妇女广泛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培育和壮大社区妇女文艺组织和文化辅导员队伍,倡导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树立一批受群众欢迎的社区妇女典型,带动妇女共同进步,培养妇女的社区归属感和认同感。
四、加强社区妇女组织建设和妇女工作队伍建设
1.建立健全社区妇女组织。党的十七大提出,要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社区妇女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社区妇女的桥梁和纽带。各级民政部门和妇联组织要争取当地党委组织部门支持,按照党建带妇女组织建设的要求,把社区妇女组织建设纳入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组织建设整体规划,构建以社区妇联组织为主,以辖区单位妇女组织和各类妇女活动联谊组织、社团组织为辅,具有开放性、协作性、充满活力的社区妇女组织格局。
2.规范社区妇联选举。社区妇联的选举要与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换届同步进行。社区妇联主席一般从社区居委会或社区党总支(支部)的女干部中挑选,也可以由本社区热心妇女事业的优秀女性竞选,经社区党组织审核同意,并报上级妇联备案。社区妇联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接受上级妇联的业务指导。社区妇联主席享受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副职政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