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省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妇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湘办[2008]4号)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省民政厅、省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妇女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2月28日
省民政厅、省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妇女工作的意见
(2008年2月28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社区妇女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社区妇女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妇女是社区建设的主要受益者和重要参与者。社区妇女工作是社区工作、妇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社区妇女工作是发展基层民主,组织妇女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适应新形势下妇女群体变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需要,是活跃基层妇女组织、推动妇女事业进步的需要。认真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均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社区妇女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更加注重社会建设,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把社区妇女工作纳入社区建设和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整体推进。
二、社区妇女工作的总体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省社区妇女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进一步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参与社会管理和社区服务,为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作出新的贡献。
三、社区妇女工作的主要任务
1.开展社区妇女教育,提高女性综合素质。广泛开展社区妇女思想道德教育,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逐步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风尚。引导社区妇女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组织妇女参加就业创业、家政教育等普及性培训和职业能力培训,掌握一技之长。关注社区妇女在思想、工作、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释疑解惑、理顺情绪、凝聚人心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