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鼓励和支持各设区市重点建设若干个校际共享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逐步构建适应产业发展和区域经济需要的实训基地网络。
4.支持职业院校紧密联系行业企业,积极探索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的校企组合建设新模式,由学校提供场地和负责管理,企业提供设备、技术和师资支持,以企业为主建设实训基地,提高学生实训的针对性。支持职业院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创设仿真的实训环境。
(七)进一步加强技能型紧缺人才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职业院校要主动适应培养技能型紧缺人才的需要,以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实行培养、聘请和引进相结合,实行校企互通、专兼结合,逐步形成一支适应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强化技能性和实践性教学要求的具有“双师”结构的专业教师队伍。
1.加强教师的培养培训。优先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相关专业骨干教师参加国家级、省级培训,优先选派一批优秀职业院校中青年教学骨干赴国外一流的职业院校接受专业培训;建立紧缺专业教师定期轮训制度和到企业实践制度。
2.拓宽职业院校教师来源渠道。在职业院校设置特聘教师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0名企事业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能工巧匠兼职担任技能型紧缺人才专业教师,聘任期间不占用学校现有编制。有计划地聘请一批外籍教师到高等职业院校任教。
3.建立评优表彰制度。评选表彰一批在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省级高职教育教学名师,在技能型紧缺领域建设一批专兼结合的省级优秀教学团队。
四、保障机制
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以更大的决心,更多的财力支持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
(一)切实加强对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加强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对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发挥省职业教育工作厅际联席会议的作用,统筹、规划、协调全省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研究制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作的扶持政策。强化设区市政府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各设区市职业教育工作局际联席会议要统筹协调,采取扶持政策和专项经费投入措施,加大对本区域职业院校开展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
(二)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经贸、建设、交通、信息产业、农业、林业、医药卫生、旅游等行业主管部门,要与教育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共同制定行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方案,并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组织和协调行业协会、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多种形式的企校合作、产学结合,支持职业院校做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本行业和企业紧缺人才继续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