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快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以服务产业发展,扩大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规模为目标,在紧缺人才相关专业领域,组建由行业协会牵头、职业院校和企业事业单位自愿参加的职业教育集团,通过成立理事会,制定章程,签订协议,明确职责权利,实行职教集团成员之间人才、技术、教学、实习实训、技能鉴定、毕业生就业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互惠互利,形成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共同发展和合作双赢。
(四)进一步推进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实行社会需求和办学定位相结合,产业发展和专业建设相结合,教学内容和生产过程相结合,学历教育与资格认证教育相结合,市场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相结合,逐步建立工学结合、产学结合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
1.建立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共同参与职业教育教学建设的机制,按专业大类成立由相关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和企业、职业院校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制定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含人才培养规格、课程教材、教学实训条件、师资配备、质量评估等),进一步提高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适应性。
2.深入开展职业教育“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职业院校按照行业、企业对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让行业、企业参与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的全过程。
3.组织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学生一年在县级职教中心学习,一年在城市较好的中职学校学习,一年在企业顶岗实习”办学模式改革试点。充分利用省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的优质资源,通过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第一年在设备条件不完备的学校学习基础知识,第二年到设备条件好的重点中职学校强化技能培养,发挥优质的作用,提高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的数量和质量。同时带动县级职教中心建设,使其具备承担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技术培训与推广、扶贫开发任务的能力。
4.完善中等职业教育“一年学基础、一年学技能,一年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建立高等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时间不少于半年的制度,推进职业院校“半工半读”试点工作,确定一批省级“半工半读”试点学校。
5.进一步落实职业院校“双证书”制度,把职业教育同职业资格认定、职业等级评定及就业准入紧密结合起来,力争到2010年省级以上重点中职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的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专业都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高等职业院校、高级技工学校要创造条件开设“高级技工班”,其中高级技工学校“高级技工班”学生数占在校生数的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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