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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施计划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施计划的通知
(闽政办〔2008〕50 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教育厅、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国资委、财政厅、人事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信息产业厅制定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施计划》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实施计划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经贸委
省国资委 省财政厅 省人事厅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省信息产业厅)

  主动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加快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是职业教育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根据《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和有关专项规划,结合职业教育办学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福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技能型紧缺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随着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的加快,2004年底我省组织实施了“职业院校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以信息技术业、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专业领域改革和建设为突破口,逐步拓展到电子业、通讯业、建筑业等专业领域,通过改革办学模式、办学机制、人才培养模式,调整人才培养的专业结构,在全省选择确定一批职业院校作为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重点建设好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专业,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得到加强,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建筑业等行业技能型人才紧缺状况得到缓解,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培养了大批技能人才。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产业集聚、培育壮大产业集群,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的任务更加迫切。省委、省政府明确提出,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壮大信息、石化、机械三大主导产业,提升纺织服装鞋业、建材、冶金、林产、食品等有竞争优势的传统产业,培育发展集成电路、软件、光电子、生物技术、环保、新材料、数字仪器仪表等高新技术产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旅游、建筑、金融、商务、信息处理等现代服务业和农产品加工、畜牧、园艺、林产、水产等现代农业,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进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省技能型紧缺人才在总量、结构和培养模式等方面还不能适应产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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