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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单位GDP能耗统计与监测工作的通知

  二、对节能降耗进展情况进行监测

  (一)对全省和各设区市节能降耗进展情况的监测。

  1.监测指标

  (1)综合能源消费量及其增长速度

  (2)单位GDP能耗及其降低率

  (3)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及其降低率

  (4)单位GDP电耗及其降低率

  (5)重点耗能行业的单位增加值能耗

  重点耗能行业包括:煤炭、冶金、建材、石油、化工、火力发电、造纸、纺织等。

  (6)重点耗能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

  重点耗能产品包括:火力发电量、粗钢、生铁、铝加工材、水泥、合成氨、印染布、机制纸及纸板等。

  2.监测频率:季度

  3.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经贸委

  (二)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进展情况的监测。

  重点耗能企业指: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达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

  1.监测指标

  (1)单位产品能耗

  (2)单位产值能耗

  (3)能源加工转换效率

  2.监测频率:月度

  3.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经贸委

  三、对地区单位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质量的监测

  (一)对GDP的监测。

  第一组:地区GDP总量的逆向指标,用于检验GDP总量是否正常。

  1.地区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

  2.地区各项税收占第二和第三产业增加值之和的比重。

  3.地区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增加额占GDP的比重。

  第二组:与地区GDP增长速度相关的指标,用于检验现价GDP增长速度是否正常。

  1.地区各项税收增长速度。

  2.地区各项贷款增长速度。

  3.地区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

  4.地区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

  第三组:与地区第三产业增加值相关的指标,用于检验第三产业增加值是否正常。

  1.地区第三产业税收占全部税收的比重。

  2.地区第三产业税收收入增长速度。

  责任单位:省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

  (二)对能源消费总量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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