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全面提升道路交通管控能力
(一)加强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工作由市公安交警支队统一实施。根据许昌市区的建成区面积和管理任务的需求,逐步增加交通执勤民警数量,提升市区道路管控能力。
(二)加大对交通管理工作的科技投入。结合城市管理数字化的要求,提高交通管理科技含量,运用现代化智能交通管理手段,借鉴、运用先进的现代化交通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率。
(三)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加大对禁行车辆非法入市通行,低速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客,以及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交通运管部门要加强市区营运秩序的管理,治理各类机动车非法营运行为。
(四)实行多部门综合管控措施。公安部门实行路段巡逻联勤责任制,落实错时上岗、昼夜交替巡逻联勤制度,确保市区主干道路24小时不失控、不漏管。公安、交通、建委等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建立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要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长途客车、公交车、出租车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安全运营。
(五)建立交通管理应急联动机制。相关区县及有关部门应根据本地本部门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含冰霜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立即组织救援。
六、健全市区交通畅通工程宣传工作机制
(一)建立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教育、司法部门要把《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全民普法教育,认真组织实施。教育部门要将交通安全法规作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交通部门要严格落实客运驾驶人员学习教育和考核制度,定期组织交通安全知识学习培训。
(二)拓展基层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基层街道办事处社区、学校等公共场所应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或板报。50人以上的单位要明确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专(兼)职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宣传教育。宣传部门组织各新闻单位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上设立固定的交通安全宣传栏目,宣传交通安全法规,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