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明政办〔2008〕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明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四月九日
三明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方案
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促进我市行政执法机关公平、公正、合理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关规定以及中共三明市委2008年反腐败工作的具体部署要求,结合我市试点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
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为内容,按照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和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要求,从源头上防止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推进依法行政。
二、目标任务
通过制定标准,建章立制,推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规范、合理行使,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推进公开、公平、公正执法,为我市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实施步骤
(一)2008年6月前,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带有自由裁量权内容的执法依据进行梳理。
(二)2008年10月前,各行政执法部门制定和公布本部门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并报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三)2008年12月,由市监察局、政府法制办、编办、效能办组成检查组,对各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工作进行检查。
四、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