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及有关工作制度的通知
(焦政办〔2008〕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焦作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
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
焦作市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政府决定,今年4月份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集中宣传月,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及普及工作,为5月1日起全面正确落实《条例》打好基础。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四日
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指南。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
一、公开内容
政府机构职能和领导名单。
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行政许可及办事服务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
其他服务事项。
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目录编排体系
焦作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序号、索引号、信息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生成日期、发布机构、详细信息。
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
公开时限。公开时限指信息公开的期限。分为常年公开、及时公开、限时公开。
三、政府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一)受理机构。本政府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本单位名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