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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系统2008年度电子政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推进重点县市区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开展
  各有关地州市和有关县市区要认真落实《关于开展重点县市区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函〔2008〕5号)要求,按“小内网、大外网”的建设应用模式,加强工作规划和协调指导,全面启动重点县市区电子政务建设工作,按计划基本完成系统建设并投入应用,部分具备条件的县市区要在协同办公、网上审批等方面取得突破并发挥良好效益。自治区直辖的各县级市,要结合行政管理方式和本地实际,建立适宜的有特色的电子政务体系,充分发挥效益。石河子市要认真抓好“国家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安全保障试点”的相关工作,阿拉尔、图木舒克市要结合行政机构人员与行政驻地分离的实际,进一步加强网上办事服务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网上有效服务和管理的电子政府适宜模式。通过试点示范建设,积累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县市电子政务发展。
  六、健全规章和制度,加强协调和指导,完善机制和体系
  要抓好《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规定》和《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建设规划指南》的贯彻落实,促进电子政务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实施,并不断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规范,继续推进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要积极地利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契机,协调推进各地州市健全工作机构,理顺工作机制和管理体系(重点为喀什、阿克苏、和田和阿勒泰地区),加强工作队伍,提高人员素质,推进县市区一级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工作队伍。
  继续开展“以干(岗)代培”活动,组织各地电子政务机构领导专项培训、重点县市电子政务建设工作培训、政府信息公开与网站建设提高培训等培训。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电子政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不断完善电子政务考核激励机制,继续指导做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活动和组织开展电子政务考核工作,调动各地各部门做好电子政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建立全区电子政务工作情况按季度统计上报制度,形成工作基础数据库;对重点工作计划和任务,采取定点督查、定期统计并通报制度来推进工作;健全与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机构网上电子公文直接交换渠道,继续编印下发电子政务工作简报,办好网上电子政务工作专栏。
  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检查、网站及专网建设调研、县市区政府电子政务建设指导工作,支持鼓励各地各单位开展互观互察活动;鼓励和指导有条件的地州市大胆创新,积极探索安全可靠、方便应用、投资节省和易于推广的电子政务应用模式。筹备召开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工作会议和第二届论坛。条件成熟时,组织全区电子政务机构开展业务知识和技能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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