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1.食品安全质量标准体系。按现行国家食品标准和国际食品标准,结合我省实际,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制定和完善初级农产品生产、食品产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经营管理)、食品消费(餐饮业卫生许可量化评分)等方面的地方标准或规范,构建以食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主体、食品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为补充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体系。
   2.食品安全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全省食品安全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要坚持全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在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环境资源、食品药品、进出口检验检疫等部门现有检验检测资源和布局的基础上调整完善。主要构架有省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平台、区域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平台、市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平台和基层网点等。用3年时间建成覆盖全省,布局合理,层次分明,技术先进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3.食品安全信用体系。以加强企业信用、市场信用和政府信用建设为核心,坚持和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全面发挥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建立食品企业红黑榜制度,加强行业自律。以质监部门推行的产品(食品)质量电子监管体系和农业部门推行的农产品电子监管体系建设为契机,完善信用管理手段和方式,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和维护食品安全。
  (三)四条保障线。
   1.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线。由农业部门负责牵头。加强农产品产区土壤监测和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创建以优势农产品(冬季瓜菜、热带水果)等产业为主要对象的标准化生产基地。扶持一批农业龙头企业,逐步使农业标准化生产走上规模化、基地化、企业化、专业化的道路。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使广大农民掌握农产品安全种养技术。与“百头万户”工程、“农村沼气国债”工程衔接,建立起我省农产品电子监管体系。
   2.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保障线。由质监部门负责牵头。进一步强化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通过明确企业法人的法律责任,引导树立品牌,提升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全面推行食品生产许可制度,提高准入条件,制订和完善标准、规范,促进海南特色食品加工业向集约化、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推进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的推广应用。
   3.流通食品质量安全保障线。由工商部门负责牵头。严格市场准入,坚决取缔无照无证食品经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结合产品(食品)质量电子监管网“1811”工程、“千千万”工程和农产品电子监管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经营记录档案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市场长效监管机制。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