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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工会关于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吐鲁番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地区工会关于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吐地行办〔2007〕8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直有关单位:
  地区工会《关于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指导意见》已经2007年4月17日地区行署与工会第二次联席会议通过,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于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指导意见
(吐鲁番地区工会)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增强集体合同的针对性,提高集体合同的履约率,切实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合同制度,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机制。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提高集体合同的签订率,扩大集体合同的覆盖面,对协调职工与企业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要在促进企业开展平等协商机制的建立上下功夫。要把建立平等协商机制作为完善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内容,在各类企业普遍开展平等协商。对于涉及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及其他与劳动关系相关的问题,由用人单位代表与相应的工会组织代表或职工推选的代表,通过平等协商加以确定。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都不得拒绝集体协商。今年5至6月,应在巩固原有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的基础上,将地区范围内的改制企业全部签订集体合同,同时要以民营和其他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帮助企业建立平等协商制度,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
  二、切实提高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实效性
  近年来,我地区在推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工作中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平等协商的程序不够规范,集体合同的覆盖面不广,已签订的集体合同内容比较空泛抽象,对一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内容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对职工的权益保护不到位,部分单位没有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为此,要进一步加大企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建设力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工会要有针对性地指导企业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情况,把提高履约质量作为集体合同的重点,以工资协商谈判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履约责任、监督检查、职工参与和评价等制度。推动企业就劳动用工、工资分配、工作时间、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特殊权益等劳动关系中的突出问题,续签和签订单项集体合同和集体协议,保证签订的集体合同内容实在有效,在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中,实现维护职工具体利益与维护单位整体利益的紧密结合,促进吐鲁番和谐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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