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健全制度(2008年4月下旬至10月底)
(一)制度清理。主要任务:对现有国税部门反腐倡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和清理,找准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按照“坚持、完善、废止”的要求做好分类登记工作。
时间安排:4月下旬至5月上旬。
(二)清理备案。主要任务:各单位根据全面清理和审查的结果,研究提出制度建设“立、改、废”意见,报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时间安排:5月中旬至下旬。
(三)制度完善。主要任务:各单位在对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审查和提出“立、改、废”意见的基础上,着手制度的完善工作。对近年来反腐倡廉建设中未形成制度的有效举措,要制定制度;对不够严密和完善的制度,抓紧认真修订;对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的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对与党和国家新近出台的法规制度相违背、与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实践脱节、不适应国税事业科学发展要求的制度,及时予以废止。
时间安排:6月至7月。
(四)制度创新。主要任务:各单位要围绕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规范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积极探索制度创新,制定出台一批新的制度和规定。
时间安排:7月至9月。
(五)制度落实。主要任务:各单位针对制度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促进落实的具体措施。
时间安排:10月。
(六)调研督查。主要任务:分别召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研讨会和经验交流会,推广加强制度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对各单位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情况进行调研和督促,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
时间安排:5月和9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2008年11月上旬初至12月底)
(一)自查总结。主要任务:各单位认真总结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对2009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于2008年11月20日前上报省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安排:11月。
(二)检查验收。主要任务:省局组织检查组,对各单位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通报检查验收情况,召开省局领导小组会议。
时间安排:12月。
七、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