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税收执法权方面:推行新版征管业务规程,健全和完善税收管理员管户与管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完善和落实税收管理员监督制约办法,推行税收管理员向纳税人述勤述廉制度;继续完善稽查人员监督制约的范围、方式、途径和措施,制定和实施稽查选案管理、项目化稽查、调账稽查、稽查复查和回访、重要案情及时报告、稽查文书及证据资料填制和“一案双查双报告”等系列制度;规范税务行政审批管理,探索建立保证行政审批权力正确行使、后续管理科学有效的制度和机制;研究制定以纳税人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纳税服务考核指标体系,探索建立纳税人对纳税服务质量的评议和监督制度,建立和实施征收、管理、稽查工作回访制度和廉政监督卡制度。
(四)行政管理权方面:继续深化以竞争制、交流制、限龄制、任期制、转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副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规程、考录公务员面试规则、处级领导干部交流管理办法、处级非领导职务管理办法;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研究制定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研究制定全省国税系统综合预算方案。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按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的规定,科学制订采购实施方案,制定政府采购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实行全过程公开;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修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充分利用网络版财务管理软件数据共享和集中的特点,创新监管手段、完善监管措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推行网上财务审计,扩大财务公开范围和方式,不断充实公开内容,健全财务监管机制。完善财务审批程序和手续,建立科学严密的工作机制和业务流程,保证财务机构和岗位的合理设置及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健全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体系;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组织编写国税政务信息公开办法、指南和目录。完善有关内部行政管理制度,严格会议、办文、接待等事项的审批程序及标准。
各单位要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难点、热点以及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确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点,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努力形成各具特色、切实可行、严密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六、总体安排和实施步骤
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08年3月初至4月中旬)
主要任务: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全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以及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有关要求,充分认识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工作重点、总体安排和实施步骤。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召开动员会,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