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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潮府办〔2007〕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7]403号)转发给你们,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基本保持稳定,但部分地区和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县区、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全省多起重大安全事故的教训,克服麻痹大意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事故猛于虎,责任大于天”的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形势,采取行动,及时排除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认真落实节日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二、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
  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7]403号)的要求立即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工作。要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落实,保证检查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检查采取以自查为主、自查与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检查的情况请于2008年1月10日前和2月1日前分别书面报送市安委办(市安委办电话:2120158,传真:2120166)。市政府将组织督查组,在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部位进行督查。
  三、严密防范,落实应急救援措施
  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危险源及场所的巡查,落实防范措施。对容易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单位和场所,要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细化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应急措施,健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备足救援物资和抢险装备,确保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能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节日期间,各种大型活动要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主办单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和措施,报当地安监和公安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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