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进应急平台建设
根据“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和省要求在今年底实现省、市两级政府应急平台互联互通的目标任务,按照《广东省应急平台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和《广东省应急平台体系技术要求》,认真做好平台建设的选址、资金投入、技术人才及相关设备配备等工作,力争在2008年完成市政府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积极推进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力争在2008年底完成各项筹备工作。
四、推进建立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体系
(一)落实隐患排查。按照省政府的部署,上半年要全面深入开展一次全市范围内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工作,逐一建账立项,实行动态监管,随时掌握隐患危险源的分布情况,探索建立风险隐患排查监管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发生。各县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分别抓好排查、整改、措施、期限和“回头看”五个落实。
(二)推进预测预警系统建设。市公安、安监、国土、卫生、食药监、水利、农业、环保、质监、地震、气象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监测网络和制度,明确监测项目,确定监测重点。对容易引发突发事件的危险源、危险区域,要分析险情产生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及时发出预警信号,提出化解方案。对可能发生并确认可能引发应急响应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迅速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先期处置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想方设法多渠道落实应急管理资金,增加应急管理装备设施的投入,科学整合应急装备资源,积极改善应急装备条件,加强预警信息的系统建设。
(三)加强评估和统计分析工作。各县区及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快应急管理能力评估指标体系建设,制定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准确反映实际情况的评估指标;及时、全面、准确地统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起数、伤亡人数、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相关情况,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积极探索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统计系统快速应急机制,及时调查掌握突发公共事件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的影响,并预测发展趋势。
五、推进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充分发挥市政府应急管理专家组和市政府公众网“应急管理”窗口的宣传教育作用,通过举办应急知识专题讲座、更新应急防护知识等方式,增强公众的危机防范意识,提高公众应急能力。
(二)建立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机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开展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自救与互救的公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