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解执法职权,明晰执法责任。要按照国办发〔2005〕37号和粤府办[2007]76号文件的要求,将已经审核公告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行政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的执法机构、岗位,明确职权运行各环节的责任科(股)室。分解执法责任,量化考核指标,使行政执法部门的领导和执法人员都明确自己岗位的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范围、执法权限与义务、执法标准与考核指标。
分解单位内部不同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权时要科学合理,既要避免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职权交叉、重复,又要有利于促进相互间的协调配合。
(二)依法制定并公布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各部门应遵循“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采用流程图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制定并公布覆盖各项行政执法职权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图表应载明:1、行政执法职权的依据;2、承办岗位,即行使行政职权各个环节的科(室);3、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即工作流程及流程中与相关岗位的衔接点;4、办理时限;5、工作质量标准,即有关的执法规定、办理质量及服务态度要求;6、监督制约环节,即内部监督机构和外部监督渠道及联系方式;7、相对人的权利,即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的要求说明理由、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8、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9、执法责任追究,即对行政执法人员违法执法的责任追究规定。流程图发生变更时,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修订、公布。
分解落实执法职责的具体方案及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由送审部门讨论通过,并经主要负责人签署后加盖单位印章后连同电子文本一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备案。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政府所属部门要将梳理好的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将确认后的结果送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办公室审核后,报当地人民政府公告、备案。
(三)扩大公示范围,丰富公示载体,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一是继续采用现有的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明白卡等形式进行公开。二是在公共服务场所,要运用电子屏幕等设施,公开相关信息,方便群众查询。三是充分利用宣传媒体进行公开。四是因地制宜、因事制宜,采取多种载体进行公示,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结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容设置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专栏,公开行政执法职权目录、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公开承诺制度、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五是要积极发挥市政府“行风热线”和市机关效能监督投诉中心的互动作用,认真受理、处理、反馈群众的意见。六是各单位要建立权力运行情况登记备案制度。七是要尽快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实行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同步监督。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