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关于印发煤电油运保障等六个指挥部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潮府办〔2008〕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应急指挥中心关于印发煤电油运保障等六个指挥部方案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8]62号)转发给你们。我市下一阶段的抗灾救灾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对应省政府有关单位的职能分工,各职能部门分工如下:煤电油运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市经贸局牵头会有关部门负责;抢通道路方面的工作由市交通局牵头会有关部门负责;抢修电网方面(包括支援西电东送线路抢修)的工作由市发改局牵头会有关部门负责;救灾和市场保障方面的工作由市民政局牵头会有关部门负责;灾后重建方面的工作由市发改局牵头会有关部门负责;新闻宣传方面的工作由市新闻办牵头会有关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