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阜政办〔2008〕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皖政发〔2007〕125号)精神,认真做好我市经济普查的各项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的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设计、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全市第二和第三产业经济发展情况的基本数据,为各级人民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主要目的:全面调查了解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及布局;了解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查清我市各类企业和单位能源消耗的基本情况;建立健全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完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为准确把握我市发展状况,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的对象和范围

  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市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属性、从业人员、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情况、生产能力、能源消耗、科技活动情况等。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08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8年度。

  四、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