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潮府办〔2008〕2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潮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十一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如遇到问题,请迳向市质监局反映。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潮州市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十一五”规划
为推动我市技术标准战略工作的实施,更好地发挥技术标准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方面的作用,根据《广东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十一五”规划》(粤府办[2007]16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一)发展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198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正式实施,我市标准化工作进入依法管理阶段,通过制订、发布和实施一批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促进了标准化工作的全面推进。全市各县(区)企业产品标准覆盖率达到98%以上,达到省规定的消灭无标生产的验收标准,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明显增强。进入21世纪后,我市标准化工作以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宗旨,以国家推行“人才、专利、技术标准”三大战略为契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启动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全市标准化工作呈现新的发展趋势。
1.标准化行政管理职能得到加强
(1)贯彻标准化法律法规,加强行政监督管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号)、《
广东省标准化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地方标准制订、修订,企业产品标准和标识登记备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认可,标准实施监督等各项工作,标准化行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截至2005年末,全市共制订地方标准4项,备案企业产品标准5587项,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5773项,办理采标认可148家,150个产品;及时开展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已备案产品标准的清理工作,清理食品企业标准4466项,对全市已登记注册企业开展了动态性的标准实施监督工作;开展对食品、建材、家用电器、低压电器、农资等领域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监督。通过加强标准化基础工作,为食品、农资、建材等专项整治打下了基础,为重点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提供了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