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潮府办〔2008〕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5]10号)和《潮州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潮府办[2003]53号)的有关规定,市政府组织了7个考核小组,并特邀请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和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参加,于3月1日至10日先后对二县二区和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教育局等24个单位2007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各考核组通过听取责任人工作陈述、严格核对查阅相关资料和记录、实地考察去年安全生产各专项整治情况、召集有关人员座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等形式,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细致的考核,经考核,24个单位被考核责任人均为良好以上。现将考核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从考核的情况看,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能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责任人都能履行好安全生产职责,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实现了全市事故四项指数同比3降1升,工矿商贸企业生产事故死亡人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均没有突破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全年控制目标,为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稳定和谐的环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人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能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认真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有关责任人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组织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划,亲自带队参加重大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县、区责任人能够按照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问题,部署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责任人能够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做到在重大节假日、事故高发季节以及上级统一行动中,亲自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能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紧密配合,积极开展重点行业与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在检查、排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能够协调、指导、督促各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跟踪抓好落实,有效地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级各有关部门基本能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档案,并做好各项管理工作。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各级责任人能够将增加资金投入作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安全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整改以及安全生产技术进步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在抓好本级投入的同时,能够督促下级部门、单位切实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