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厦门市荣誉市民评授工作方案
一、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詹沧洲(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王纯民(市委副秘书长)
吕参军(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美缘(市侨办主任)
成 员:
苏育群(市侨办副主任)
吴顺彬(市台办副主任)
李啸萍(市外办副主任)
陈玉东(市人大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
林宗熙(市政协副秘书长)
孙发明(市法制局副局长)
许昌尧(市经发局副局长)
郑东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曾伊鸿(市国安局副局长)
戴黎明(市国税局副局长)
柯建忠(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洪本祝(市外资局副局长)
姚木中(市贸发局副局长)
林守章(市教育局副局长)
黄珠龙(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吴明忠(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小民(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万志朝(厦门海关副关长)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侨办,简称“评审办”),由黄美缘同志兼任主任,苏育群同志兼任副主任。
二、评审步骤
4月份各推荐单位将推荐表及相关材料、证明分别报送市侨办、市台办、市外办。
5月份市侨办、市台办、市外办根据推荐的名单提出初审意见送评审办汇总。
6月份评审办将被推荐人材料提交市公安局、市国安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外资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和厦门海关等部门审核后,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民主党派等单位征求意见;召开评审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进行初审;推荐单位和评审办对被推荐人材料进行补充、核实。
7月份召开评审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确定初审名单;评审领导小组将初审名单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核。
8月份提请市委常委会审议;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审议通过。
三、举行授证仪式
市人大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举行第七批厦门市荣誉市民授证仪式,授证仪式工作由市侨办具体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