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越权审批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清理。重点检查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矿业权审批权限、出让方式等规定的执行情况。认真清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坚决纠正违反法定权限和审批程序审批登记矿业权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重点对整合方案的编制报批工作和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各区政府要认真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土房产局等部门关于推进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7〕175号)的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整合工作。还未完成整合方案编制报批的区,要指定专人负责,尽快落实完成。要对整合矿种、整合矿区、参与整合的矿业权名单和整合后拟设置矿业权方案要进行清理并登记册。按照已经批准的整合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公安、电力等部门要按照整合工作需要,严格火工材料及电力供应,被列入整合的非煤矿山要先关后整,不愿参加整合的矿山,区政府要组织实施关闭,相关部门吊销有关证照。2008年6月底前整合工作基本到位,做到资源储量核实到位,开采主体整合到位,开采方案编制到位,10月底前全面完成整合任务。
三、工作安排
“回头看”行动分两阶段进行:
(一)清查处理阶段(2008年3月1日至4月25日)。各区政府要按照“回头看”行动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整顿规范工作自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以及领导批示、媒体披露、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认真开展对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面清查。对清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到位。各区政府要在4月20日前向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回头看”行动总结报告。4月25日前市里向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回头看”行动总结报告。
(二)检查验收阶段(2008年4月25日至5月5日)。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各区“回头看”行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迎接省检查验收组的检查验收。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区人民政府作为整顿规范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高度,充分认识“回头看”行动的重要意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要深入分析矿产资源开发的形势,存在问题的根本原因,克服厌战、应付、悲观情绪,要按照全国“回头看”电视电话会议的总体部署,迅速行动,振奋精神,打好硬战,明确任务,一抓到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