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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厦府办〔2008〕6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厦门市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四月一日

厦门市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

  自2005年8月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以下简称整顿规范工作)开展两年多来,我市各区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意见》(闽政文〔2005〕490号)的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实施意见》(厦府〔2005〕351号)的具体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矿产资源开发中仍存在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个别地方工作留有死角,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矿山布局不合理,经营粗放、浪费资源、破坏环境、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为清除整顿工作死角,巩固和扩大整顿规范工作成果,防止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出现反弹,按照2008年3月3日全国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回头看”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土资源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的通知》、以及《福建省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突出重点,集中“治乱”。以“回头看”行动为契机,全面清查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污染破坏矿山环境、越权审批矿业权等各类非法行为,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二)抓好整合,推进“治散”。加快非煤矿山整合工作进程,通过资源整合,使我市矿山开发布局更加合理、企业结构更加优化、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矿山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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