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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4、加大对定点屠宰加工企业肉品品质检验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定点屠宰企业是否落实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是否具备肉品品质检验资格的检验人员;是否按照检验程序进行操作。严格按照“肉品品质检验证明”统一管理的要求,实行登记制度和备案制度。“肉品品质检验证明”由市统一定点监制,县、区每季度上报所需数额,由市按区域编码印制。
  5、有计划对屠宰企业专业人员进行培训,逐步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市质监局负责牵头)。
  1、在对家用电器等10类重点产品普查建档的基础上,对家具、玩具、服装、油漆涂料、仿真饰品等5类重点终端产品生产企业摸清底数、全覆盖建档,备案的企业标准必须进行复审,属于生产许可证和CCC认证管理的产品必须取证,新获证产品必须监督抽查一次,实施动态监管。要求企业对其产品全登记、检验全记录,实现所有产品可追踪溯源。
  2、严格发证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坚持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确保监管关口前移。
  3、规范认证认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非法认证、伪造、冒用质量认证或原产地标志等违法行为。
  4、提高监督抽查频次,严格抽查后处理,完善抽查结果科学分析评价体系,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行为,彻底纠正“重发证、轻监管”的倾向。
  5、全面建立质量巡查制度和可追溯体系。通过建立巡查制度,及时掌握产品质量情况,实施动态监管。通过建立索证索票、进货登记、巡查记录、检验记录、产品流向记录等制度,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
  (八)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潮州市、饶平县检验检疫局负责牵头)。
  1、调查摸底。对家具、玩具、服装、竹木藤草制品等重点产品以及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原料备案基地、出口农产品注册种养场进行全面清查。清查内容包括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数量、规模、分布、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以及出口情况等,全面摸清辖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底数。
  2、建立企业质量档案。在清查摸底的基础上,对家具、玩具、服装、竹木藤草制品等重点产品企业以及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原料备案基地、出口农产品注册种养场逐一建立企业质量档案。企业质量档案包括企业资格证明、质量管理体系情况、生产和检测能力、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原辅材料供应商名录、产品召回、通报、退运等资料文档。
  3、推广电子监管系统。对列入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和原料基地,逐步实施电子监管。其中,对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企业、原料备案基地和出口玩具生产企业,必须100%完成电子监管系统推广应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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