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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潮州市2008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4、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充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重点强化基层监管力量,加强监督执法力度。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采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在开展例行监测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蔬菜、水果和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检测,及时依法查处不合格农产品,并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
  5、提高水产品检验检测能力和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全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水产品质量检测、水产品防疫检疫“三合一”检验检测中心的检测能力建设,重点提高水产品药物残留和有毒有害物质高端项目的检验检测水平。
  6、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及海洋养殖环境的监控力度。扩大监控范围和监控频率,加强对三类基地、重点产品、批发市场的例行监测;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项目,组织2次至3次专项监督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定期发布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7、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质量追溯联系工作。及时反馈抽查检测情况,分步构建政府部门与水产养殖场、水产加工厂、市场的监管系统。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市质监局负责牵头)。
  1、全面整治食品小作坊。加快建立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突出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的整治,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对已经签订质量承诺书的小作坊是否按要求进行食品生产、加工和销售进行重点监管。
  2、保持专项整治高压态势和力度,全面查处无证生产销售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3、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对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的监管制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督查工作力度。
  4、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快速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市工商局负责牵头)。
  1、加大对无证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严防无证照经营现象死灰复燃;健全执法监管制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2、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进货台账、索证索票制度,组织开展复查,指导和促进食品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规范的进货台账制度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市卫生局负责牵头)。
  1、加大对小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全面开展县城以上餐饮单位原料索证索票专项检查,组织对全市餐饮单位重点食品原料开展监督抽查工作;因地制宜实行分类监管,参照《广东省小食店量化评分表》对小餐饮单位进行分级管理,从根本上解决小餐饮单位卫生问题,有效巩固整治成效。
  2、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新模式。进一步研究完善临时许可证、餐饮经营安全承诺、从业人员健康信息化、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等办法,探索食品卫生管理新模式,建立健全食品卫生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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