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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8年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8年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质技监发〔2008〕25号)


各分局、县(市)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8年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哈尔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八年三月十一日

2008年质监护农春雷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大支农惠农力度,维护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和全省《质监护农“春雷行动”总体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三农”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关注民生、关心农村、关爱农民为主线,紧紧围绕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需求,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作用与技术优势,进一步弘扬“春雷精神”,转变观念,强化执法,突出服务,彰显作用,大力促进农业快速发展、农村稳定和谐、农民持续增收,全力推进我市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通过此次行动,进一步净化规范我市农资市场秩序,加速推广和普及农业标准化,全面增强广大群众维权意识,建立健全农资监管与服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利益,满足农业发展需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解

  (一)工作任务

  1、深入开展打假惠农活动,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以化肥、农药、农膜、农机及配件、农用柴(汽)油和建筑材料等农资产品为重点,突出开展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大型农资批发市场等重点区域的检查,组织执法打假小分队,深入开展执法打假下乡活动。坚持做到“六个严查”,一是严查生产和销售有效含量不足的化肥、农药产品的违法行为;二是严查生产和销售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农药产品的违法行为;三是严查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磷肥、复混肥的违法行为;四是严查严重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的违法行为;五是严查利用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的违法行为;六是严查流通领域属于强制性标准和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农资产品,确保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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