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建设200个“一村一品”示范村。在市、县、乡产业区域规划布局的指导下,以行政村或区域为单位,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在核心农户、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发展特色产品、特色产业、特色旅游,重点拓展养殖、竹、蔬菜、果茶、烟叶等增收潜力大、见效快的产业。培育以竹业、茶叶、生猪、家禽、水产、果树、蔬菜、烟稻为主的专业大户、专业村,促进形成“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专业化生产格局。示范村主导产业辐射带动农户所占比重达60%以上,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大部分来源于“一村一品”。
21、推进新农村建设村庄规划。遵循“适度集聚、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适度超前、留有余地、体现地方特色”的原则,重点推进5个试点乡镇和300个村的村庄规划,优化村居布局,改善人居环境。
22、开展村庄绿化试点。选择10个试点乡镇、50个试点村在路旁、水旁、宅旁、村旁种植珍稀树种,美化农村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六、创新机制集聚要素,改善民生凝聚民心
23、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完善农村发展机制。加快林改配套改革,全面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创新工作,确保在2008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切实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到户。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鼓励和支持耕地流转,引导龙头企业、营销大户、农产品加工和物流企业、种植大户、专业能手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市在每个县(市、区)扶持3-5个连片300亩以上规模经营示范片。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要加强土地流转中介服务,完善土地流转合同、登记、备案等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强迫农民流转、通过流转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等问题,依法制止乡、村组织通过“反租倒包”等形式侵犯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行为。严格耕地保护与管理,制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对违法违规占地批地的,坚决依法查处。严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管理,严禁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提供建设用地。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租用、占用农民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依法规范农民宅基地整理工作。
24、以驻村书记为桥梁,构建扶贫开发新通道。进一步完善干部驻村任职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驻村干部回访、定期交流经验、挂钩单位帮扶等制度,关心驻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充分发挥下派驻村644名干部的作用,为“三农”发展提供系列服务和强大动力。推进边远落后山村尤其是革命基点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开展老区科技扶贫示范工作。开展小额信贷扶贫,推进微型创业,增强低收入阶层和贫困群体的自我发展能力。培养扶贫龙头企业,探索产业扶贫的实现途径。实施新一轮的扶贫开发整村推进。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各项政策。
25、全面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民工的就业指导和服务,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制定低费率、广覆盖、可转移、与现行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扩大工伤、医疗保险覆盖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通过多种形式,提供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低租金房屋,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农民工输入地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收费与当地学生平等对待。农民工输出地要为留守儿童创造良好的学习、寄宿和监护条件。深入开展“共享蓝天、共建和谐”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