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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2008年拆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魏 伟 市政协副主席、市建委主任
      徐 涛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俞滨洋 市城市规划局局长(常务副组长)
      孔庆勋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法制、监察、信访、规划、建设、国土、房产住宅、城管、环保、财政、公安、广播电视、水务、电业、供排水、哈报业集团等部门和单位及各有关区政府负责同志。

  (二)市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建设项目联合执法办公室(市规划管理监察大队),负责全市拆违工作的具体组织、指挥与协调,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主 任:俞滨洋 市城市规划局局长
  副主任:倪大新 市城市规划局副局长(常务副主任)
      马柏成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岩国 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局局长

  (三)办公室下设9个工作组,由各相关部门牵头,分别负责综合指挥、工程认定、信访咨询、法纪监察、安全保障、拆除后的还建、宣传报道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1)综合指挥组:由市政府建设项目联合执法办公室牵头抽调相关执法部门人员组成。
  (2)工程认定组:由城市规划局牵头抽调土地、房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人员组成。
  (3)法纪督查组:由市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4)信访咨询组:由市信访办牵头抽调其他部门人员组成
  (5)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门牵头抽调新闻媒体及相关人员组成。
  (6)安全保障组:由市公安局牵头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7)经费保障组:由市财政部门牵头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8)规划建设指导组:由市城市规划部门牵头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9)各区协调组:由市政府建设项目联合执法办公室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动员阶段(4月15日前完成)。组织召开全市拆违工作动员大会。起草下发《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通告》、《哈尔滨市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关于查处违法建设致广大市民的公开信》。各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完成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普查认定阶段(4月16日至5月5日)。各区拆违工作领导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统计、制定拆除方案和汇总上报等工作。由市拆违办及各区政府,组织开展调查取证、核实事实、认定等拆除相关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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